关于对各教学单位新进专任教师听课检查的通知
时间:2023-05-31 浏览:
通 知
各系、部、中心:
按照学院教学质量管理要求,根据《15vip太阳集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》(内商职院党发 ﹝2022﹞82号),教学督导评估中心从第13教学周开始,聘请学院内具有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的8位专家教师,采取推门听课的方式深入课堂,对学院各系、部、中心承担教学任务的新进专任教师(2019—2022)进行常规听课检查,第16教学周结束。通过检查授课教师的:教案、教学进度、课程标准、课件、学生考勤表、成绩单、学生出勤率及教师教学规范等方面综合评估教学质量,为此特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各系、部、中心教务科要及时将听课安排的相关事宜传达到任课教师,听课期间,积极配合教学督导评估中心听课教师做好相关工作,有问题及时沟通、交流。
二、任课教师要统一按照学院教务处编排课程表上的时间、地点授课,听课期间,各系、部、中心的教学管理负责人要做好教师调课的把关工作,如因个人原因切实需要调课,务必在上课之前作出调整,并通知教学督导评估中心,保障听课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特此通知
教学督导评估中心
2023年5月31日